研究生部关于做好2019年毕业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0

  为确保2019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研究生部为提高论文答辩工作效率和质量,对原有的论文答辩工作环节进行了修改,新的答辩工作程序如下:

  1. 计划在2019年毕业的研究生向研究生部提出论文答辩申请并提交学位论文,研究生部对申请人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2. 研究生部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进行查重检测(3月1日-25日期间进行论文查重工作);

  3. 研究生提交论文终稿,其中博士论文需导师在此期间组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提交论文终稿(论文提交截止时间3月30日);

  4. 研究生部统一组织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评阅,需盲审的论文按照论文盲审工作规定执行(4月1日-30日间完成);

  5. 研究生根据评审意见修改论文,修改后方可参加答辩(5月15日前完成);

  6. 2018年由研究生部统一指定答辩委员成员名单,毕业答辩环节由研究生部统一部署,集中完成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工作(5月16日-31日预计为答辩时间);

  7. 对评审不合格的论文参见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规定。

  答辩流程变化比较大,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期间,希望各位导师能够调整自己和研究生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确保研究生能够按照通知要求按时有序的完成论文答辩。不能按时参加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可提前提出延期毕业申请。

  研究生部

  2019.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