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批服务招标采购
发布时间:2021-05-25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批服务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批次编号:412106
1.招标条件
项目实施单位为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招标人为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并委托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开发或实施能力/技术的设计与研制能力/咨询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不得选配、代理、集成、集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中最新发布的为准)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5)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6)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3.2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详见附表二),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5日起至2021年5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平台注册”→“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3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投标人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投标工具安装”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操作手册”。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63411000。
4.4注意事项
(1)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商务平台点击“购买”,可参照4.3直接下载离线投标工具及招标文件。
(2)为便于后期发票开具、中标通知书发放及保证金清退业务开展,请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附表三《供应商信息一览表》(只接收word版本)填写完整、准确的表,发送至wjjs2020@vip.163.com,联系电话:010-58385932和010-82812622;邮件名称及邮件附件命名规则:分包编码+包号+公司全称+供应商信息一览表。
(3)未按照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CA证书电子钥匙在ECP1.0、ECP2.0两个平台通用,如为ECP1.0平台老用户且具有有效的CA证书电子钥匙,仅需注册并下载安装新版电子钥匙安装包,即可获取采购文件。
5.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16日上午10:00。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请在本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整文件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否则投标无效)。
本次招标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包括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其中规定需要签字、盖章的页面(如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厂商授权委托书等),需扫描后插入对应word文件中,在点击提交前,请下载成套投标文件检查完整性后再提交。由于投标工具对投标文件大小有限制,请合理使用图片工具对插入文件中的图片大小进行压缩,但需确保插入图片的清晰度。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邮寄(以快递单寄出之日或邮戳日期为准)或现场递交与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电子版文件(带二维码并加盖红章)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需加盖单位公章,商务、技术、价格分册胶装并连续编码),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的,则需同时邮寄银行保函和投标保证保险原件。邮寄或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15号科研楼605,收件人:北京国网富达文件接收,联系电话:010-58385932和010-82812622。
5.2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 本次招标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通过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进行,不进行现场开标,根据前述下载的操作手册通过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进行开标确认或评标现场澄清及回复。
为维护招标人及投标人合法权益,坚决打击当前社会上存在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委托中介机构、中间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串通投标的行为,通知如下:
6.1本次采购活动要求投标人自行响应采购文件,参与投标事宜,为防范串通投标行为,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6.2在实际采购活动中,一旦发现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可认定为串通投标,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将取消相关投标人中标资格,同时列入黑名单3年(3年内所有货物、工程、服务招标采购中停止供应商的中标资格)。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同一台电脑制作、上传。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如同一个单位派人或者同一个人代表不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勘踏现场、提出异议、澄清答复、领取中标通知书等;通过邮件、快递形式寄出投标文件或收取中标通知书的,如不同投标人寄出、收件地址或人员相同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其存在串通投标的可能性极大,应当先行给予认定,除非投标人能够证明其不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主要表现为投标文件错误表述、错误计算或者笔误雷同,投标文件内容整段内容一致,投标文件排版格式一致,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或有规律性的百分比等。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所加盖印章、签字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包括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投标人或者个人账户的。
(7)招投标实现电子化的情形下,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8)举报人提供的投标人串通投标证据,经相关部门核实属实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和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外网(http://www.nrfeeds.com)上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等事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15号
邮编:10019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账号:1100 6124 2018 0101 265 8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15号院科研楼6层605室
邮编:100192
联系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澄清、质疑等相关问题请咨询:010-58385932和010-82812622,邮箱wjjs2020@vip.163.com。
(2)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汇款至同一账号,发票等相关问题请联系财务人员:010-58387528,邮箱717086307@qq.com(仅用于咨询保证金清退业务,因电话咨询人数较多,建议优先采用邮件方式)。
9.其他
针对各投标人ECP2.0线上招标项目所存在问题,我方将通过腾讯会议举行线上答疑:
会议主题: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批招标采购项目
会议时间:2021/05/31 14:30-16:00 (GMT+08:00)
点击链接入会,或添加至会议列表:
https://meeting.tencent.com/s/5SjEq5EcJ37F
会议 ID:104 822 429
手机一键拨号入会
+8675536550000,,104822429# (中国大陆)
+85230018898,,,2,104822429# (中国香港)
根据您的位置拨号
+8675536550000 (中国大陆)
+85230018898 (中国香港)
为防止信息泄密,各供应商参加会议账号请务必隐藏公司信息。
2021年5月
附表一
服务清单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分包编码 |
分包名称 |
采购范围/项目概况 |
最高限价(万元) |
履行期限及地点 |
备注 |
1 |
412106-9003001-0011 |
综合服务-科技技术服务 |
包1 |
SG21060788 |
分接开关三类试验电能质量分析评估 |
含谐振法切换、短路和工况模拟试验的开关三类试验的电能质量分析评估,提供电能质量、效果方案。 |
15.00 |
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 地点:北京 |
|
2 |
412106-9007001-9999 |
信息系统服务 |
包1 |
SG21060886 |
调控系统集中运维服务 |
智能电网调度控制系统运行工况的常态化远程监视和运行维护 |
无 |
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4个月 地点:北京 |
|
包2 |
SG21060887 |
国分大数据平台维护及数据治理服务 |
国分调控云现有大数据平台和数据进行日常运行维护 |
无 |
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4个月 地点:北京 |
| |||
包3 |
SG21060888 |
计划市场及校核业务技术加工 |
调度计划及省间现货市场技术支持系统技术加工 |
无 |
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4个月 地点:北京 |
| |||
包4 |
SG21060889 |
国分大数据平台标签及指标模块加工 |
大数据平台的运行维护及功能升级,包括数据汇集、数据清洗、数据加工、数据服务 |
无 |
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4个月 地点:北京 |
| |||
包5 |
SG21060890 |
冀北调控云实施及运行维护服务 |
础网络环境布线及调试服务、模型及运行数据的管理、维护及数据质量保障服务、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服务 |
无 |
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24个月 地点: 北京 |
| |||
包6 |
SG21060962 |
电力交易结算依据等模块界面开发服务 |
电力交易结算依据等模块界面开发服务 |
无 |
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 地点:南京、北京 |
| |||
3 |
412106-9003002-0003 |
运维服务-系统运维 |
包1 |
SG21061022 |
2021ERP完善提升设计开发实施 |
针对ERP系统人资、财务、物资等模块优化完善,同时需完 成与商旅云、财务管控等6个外围系统集成开发 |
457.00 |
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地点:北京市 |
|
附表二: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分包编码 |
分包名称 |
专用资格要求 |
1 |
412106-9003001-0011 |
综合服务-科技技术服务 |
包1 |
SG21060788 |
分接开关三类试验电能质量分析评估 |
1 资质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应答)。 2 业绩要求:无 3 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请投标人在商务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承诺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招标文件要求委任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未提供合法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做否决投标处理。 |
2 |
412106-9007001-9999 |
信息系统服务 |
包1 |
SG21060886 |
调控系统集中运维服务 |
1 资质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应答)。 2 业绩要求:无 3 其他要求:无 |
包2 |
SG21060887 |
国分大数据平台维护及数据治理服务 |
1 资质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应答)。 2 业绩要求:无 3 其他要求:无 | |||
包3 |
SG21060888 |
计划市场及校核业务技术加工 |
1 资质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应答)。 2 业绩要求:无 3 其他要求:无 | |||
包4 |
SG21060889 |
国分大数据平台标签及指标模块加工 |
1 资质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应答)。 2 业绩要求:无 3 其他要求:无 | |||
包5 |
SG21060890 |
冀北调控云实施及运行维护服务 |
1 资质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应答)。 2 业绩要求:无 3 其他要求:无 | |||
包6 |
SG21060962 |
电力交易结算依据等模块界面开发服务 |
1 资质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应答)。 2 业绩要求:无 3 其他要求:无 | |||
3 |
412106-9003002-0003 |
运维服务-系统运维 |
包1 |
SG21061022 |
2021ERP完善提升设计开发实施 |
1 资质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应答)。 (3)投标人须通过CMMI3级及以上认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具有不小于本项目规模的同类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 页复印件) 3 其他要求:无 |
供应商信息一览表(用于保证金查询及清退工作)
分包编码 |
分包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发票邮寄地址 |
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纳税人识别号 |
公司注册地所在省市:XX省XX市 |
企业性质(民营/非民营) |
公司注册地址、注册电话 |
开户行名称 |
开户行账号 |
银行联行号 |
授权代表姓名 |
联系电话 |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
投标保证金形式(保证金保险或保函或银行汇款 三选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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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保证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清退业务正常进行,请务必按时按要求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
温馨提醒1:
关于在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活动中接受投标保证保险缴纳方式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助推供应商复工复产七项创新服务举措,为企业减负增效,减轻投标人资金压力,节约投标成本,提高招投标工作效率,自2019年起,在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的集中规模采购活动(含招标、非招标)中,可以接受投标保证保险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之一。具体约定和规则,请投标人注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
如果投标人在所参与投标活动中采用投标保证保险方式,投标人可自主选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保险公司。目前已获悉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工:010-52047092/13910069770)、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010-60617041)等多家公司可承办该业务,具体由投标人咨询。
特此通知,请各投标人予以关注。
温馨提醒2:
关于在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物资合同履约环节接受履约保证金保险缴纳方式
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助推供应商复工复产七项创新服务举措,进一步减轻企业资金压力,自2020年4月起,在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物资合同履约环节,接受履约保证金保险作为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之一。履约保证金保险应用范围包括所有存量和增量物资合同,可不再签署补充协议。
供应商按照自愿原则,自主选择符合要求的保险公司(具备相应保险资质、信誉良好、且支持保单在线查询的保险公司)投保,以保单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办理合同预付款手续。供应商购买保险的保险责任需满足合同买方要求, 保险金额不少于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保险期限不短于合同规定的有效期间。履约保证金保险替代业务办理流程见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险责任要求见附件2。
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险替代业务办理流程
2.履约保证金保险责任
附件1
履约保证金保险替代业务办理流程
履约保证金保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因投保人(供应商)未履行采购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应由被保险人(合同买方)扣除的履约保证金损失,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进行赔偿的保险。履约保证金保险替代是指供应商以等额的履约保证金保险作为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向合同买方提供履约保证。
履约保证金保险是在履约保函的基础上,对合同中关于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的进一步补充,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未发生实质变更,现有的预算支付流程不变,供应商可凭履约保证金(保函、保险等)办理合同预付款。
目前已获悉英大财险已经完成了保险产品的注册,英大长安已经完成了在线投保系统的开发上线,具备推行条件。
二、办理流程
(一)供应商购买保险。
合同生效后,有使用履约保证金保险替代履约保证金意愿的供应商,自主选择保险公司(具备相应保险资质、信誉良好、且支持保单在线查询的保险公司)投保。
供应商购买保险的保险责任需满足买方的要求,保险金额不少于原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保险期限不短于原合同规定的有效期间。履约保证金保险责任要求见附件2,供应商提交的保单应满足保险责任要求。
(二)供应商提交保单及付款申请。供应商向合同买方或其合同执行单位提交保单、合同约定的支付要件等资料,发起预付款支付申请。
(三)支付预付款。合同买方或其合同执行单位审验保单和相关支付材料通过后,办理预付款支付手续。
三、保险赔付
若在保险期间内,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给被保险人造成损失,合同买方或其合同执行单位即可收集供应商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在保险有效期内通知保险公司发起保险理赔申请。
附件2
履约保证金保险责任要求
供应商自主选择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合同应包括以下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因供应商(投保人)未履行采购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应由合同买方(被保险人)扣除的履约保证金损失,由保险公司(保险人)向合同买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
投保人须将保单原件提交给被保险人,保单须包含以下内容或约定:
一、保险险种:履约保证金保证保险。
二、被保险人:合同买方。
三、保险金额:应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金额。
四、免赔额:0元。
五、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与采购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一致。如果保单承保的采购合同延期超过保单保险止期时,投保人应于保险期间到期日15个工作日前及时办理保单延期或续保。
六、保险合同特别约定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合同中约定的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修改指对已标价合同货物清单中货物名称的修改;
2.本合同等待期自被保险人向投保人下达索赔申请书与事故说明书之日起;
3.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与事故说明书可以作为理赔依据;
4.保单生效后,投保人须提交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书面证明材料后,保险公司方进行保单批改或办理退保,如保险公司未按本条规定办理批改或退保的,保险公司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赔偿责任;
5.本保单承保的采购合同发生延期且超过本保单保险止期时,投保人应及时办理保单延期或续保,若投保人在本保单到期前未办理保单延期或续保,视为触发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应扣除的履约保证金。
七、索赔材料:
被保险人索赔时,仅需以下材料:
1.保险单正本或电子保险保单打印件;
2.索赔申请书;
3.保险事故说明书。
对于有意向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重点提示事项
1.递交文件日期和时间。请严格按照公告中载明的日期和时间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为相应日期当天的10:00,该时间之后递交的文件不予受理,请各位供应商提前递交。
2.投标文件完整性。招标文件规定需要签字、盖章的页面(如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需扫描后插入对应word文件中,再通过投标工具上传,在点击提交前,请下载成套投标文件检查完整性后再提交。
3.专用资格要求。请认真查看附表一中拟投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明确该项目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若公告中要求出具原厂商授权书的,请按照要求出具原厂商授权书;对于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代理商投标时将会做废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业绩时间要求。请注意所需提供业绩的时间要求。
6.报价单位。请注意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单位为“万元”。
7.最高限价。请注意拟投标项目是否设置了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项目将会做废标处理。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请注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附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且需要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