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智能高压设备及组部件试验场地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

发布时间:2016-04-15

 

 智能高压设备及组部件试验场地改造项目 

 施工总承包 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PRI4106-1604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智能高压设备及组部件试验场地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中电科[2015]30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资格预审申请人报名数量不超过7家时,该项目改为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15号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清河院区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装修改造面积约2000m2 合同估算价 522.99 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无                                                       

2.5招标范围 本工程图纸和招标文件所示的所有施工工作:对科技研发中心东配楼一层1300平方米及西配楼一层北侧700平方米毛坯场地进行适应性改造。1.制作围栏和玻璃隔断,形成功能分区。2.墙面刷乳胶漆, 地面增加耐磨石料固化剂并铺设环氧树脂防静电地坪,顶面采用铝格栅吊顶或硅酸钙板吊顶。3.东配楼局部区域地面预设槽钢进行加固,满足承重要求。4.对原风机盘管进行局部适应性调整,局部增设排风系统。5.安装10套照明配电箱、20套动力配电柜、14套动力配电箱,并进行相应的强电改造。6.开展内外网、监控、门禁等弱电改造。7.局部就近进行上下水改造。8.新增接地系统。9.对原报警、喷淋系统进行局部适应性调整,新增消火栓及干粉灭火器。

2.6其他 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1.2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老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 ,且资质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1.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4项目经理:(1)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2)或受聘于投标申请人的已取得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临时执业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应具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3.1.5 近五年(2011415日至2016414日)内不少于三项同类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装修改造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6财务要求:资产负债率(以近三年平均值为准)不超过95%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特别提醒:

1、报名后,投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按废标处理。

2、资格预审后,投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申报的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部所有成员,否则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人申报的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项目部所有成员未经招标人同意均不允许更换,且每周出勤率不小于5天,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5.申请报名

本项目只接受邮件报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报名申请,邮件中注明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以及联系人的详细、有效联系方式,具体格式详见附件:报名申请表,同时将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扫描件需加盖公章)发送至 18911822249@163.com(报名申请表同时需发送一份可编辑word版),并进行电话确认后方视报名成功。

报名时间:2016415日至424日。

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15号院科研楼606

6. 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报名结束后视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人数量,招标代理机构再另行通知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审查文件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或等值外币(汇率按照开标日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或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下同),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个人等其他名义。只接受银行汇款一种式的投标保证金不接受包含银行汇票、转账支票在内的其他式的标保证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外网(http://www.nrfeeds.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汇款账户

账户名称: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账号:1100 6124 2018 0101 265 88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613号楼                     

邮    编:100070                     

联 系 人:于淼                       

电    话:010-8281240118911822249      

传    真:010-62913104                   

电子邮件:nmwenson@126.com         

务联系人:邵云飞

话:010- 58387981

                         2016年 415

 


报名申请表

年   月   日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项目

投标人信息

公司名称

(发票台头)

 

地址(邮编)

(邮寄发票)

 

联系人

姓名:

职务:

电话

座机:

手机:

传 真

                 (自动/人工)

E-mail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

2.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   招标公告中提到的其他资料;

(复印件、扫描均需加盖公章。)

                         共   

注:请投标人认真填写表格中的每一项资料并确认联系方式无误。如联系方式错误而导致报名失败,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