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电子式互感器校验装置试制

发布时间:2013-04-2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PRI4104-13050

 

受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拟对电子式互感器校验装置试制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投标人按本公告要求参加投标。

有关此次招标的事项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备承担此次项目的能力;

2.  注册资金在人民500万元及以上;

3.  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经年检并保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  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二、招标范围:

1.本技术规范的仅适用于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的研发与部署的所用软件。其中,包括相关软件功能设计、开发、实施计划等方面的技术要求,现场供货和现场技术服务与支持等相关工作内容。;

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年内;

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费用: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3427日至57(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900-11:3013:30-16 :30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六区十三号楼B座。

3.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然

4. 招标文件费用:300/套(含电子版)。

5.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请对该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指派授权代表携带以下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上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只接收现金):

a. 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b. 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c. 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d. 移动存储器。

2)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a. 请对该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将人民币350元(购招标文件款和邮寄手续费)汇款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科学城支行

   号:110 625 010 400 083 79

b. 请将汇款底单(汇款底单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附在《招标文件邮购登记表》(下称登记表,具体格式见附件)指定位置后,将填写完整、准确的登记表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10-58387666);

c. 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务必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联系(13521023181)确认收到传真后,招标人将立即把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同时办理纸质文件邮递手续,但对邮寄途中的遗失不承担责任。

 

四、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或等值外币(汇率按照开标日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或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下同),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个人等其他名义提交。只接受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汇款形式(汇款账户同上),支票有效入账时间应自开标之日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外网(http://www.nrfeeds.com)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国网富达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 联系人:李然

3.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六区十三号楼B

4.  机:13521023181

5、座 机:010-58387624

6、传 真:010-58387666

7E-mail: lvmiao@sdee.sgcc.com.cn

 

 

 

 

 

 

 

 

 

 

 

 

 

 

 

附件:招标文件邮购登记表

招标文件邮购登记表

    

招标编号

EPRI4104-13050

项目名称

电子式互感器校验装置试制招标项目

公司名称

(发票台头)

 

地址(邮编)

(邮寄发票)

 

授权代表

姓名:            职务:

 

座机:区号-电话号

手机:

 

区号-传真号               (自动□/人工□)

E-mail

 

汇款底单粘贴处:

 

 

 

 

 

 

 

 

注:为了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请投标人将此表格下载到电脑上,用黑体三号字认真填写表格中的每一项信息,如联系方式错误或缺失而导致投标失败,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