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变电设备声纹监测装置集中检测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3

为推进变电设备运维“两个替代”工作开展,筛选一批优质声纹监测装置,促进声纹监测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保障电力设备的运行可靠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开展声纹监测装置集中检测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检测安排

(一)检测对象

本次工作的检测对象为声纹监测装置(包括传感器、数据采集单元、存储分析单元以及数据传输线路)。送检样品类型及数量要求详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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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测依据

  1. EPRI 503-2022电力设备声学指纹监测装置和系统检测方法(详见附件1)2. DL/T  1432.1-2015 变电设备在线监测装置检验规范 第1部分通用检验规范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3月28日17:00;

送样时间:报名确认后至4月2日17:00;

集中检测时间:2022年4月3日至4月28日。

二.报名要求

1.集中检测工作依据本公告附件1方案执行,按照“自愿报名、限期完成”的原则,各声纹监测装置制造厂商可自愿报名参加。

2. 本次集中检测不接受贴牌产品报名,送检厂商应具备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数据接口调试能力;送检厂商应提供承诺函,承诺对产品质量负责,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3. 送检产品应为批量化生产的定型产品,送检厂商需提供声纹监测装置或远程智能巡视系统在不少于一个变电站的应用证明(含产品现场照片及应用单位盖章)。

4.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结束,送检厂商需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将报名表(附件2)、应用证明、承诺函、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发送到检测机构联系人邮箱。由检测机构根据报名材料组织样品送样交样,并在现场对样品进行详细拍照和记录,交样后不得更换检测样品。

三、注意事项

1.各送检单位指定不超过2名人员参加检测工作,不允许非指定人员入场,人员发生变更应及时与组织方联系。

2. 送检单位应服从组织单位安排,参与检测双方均需严格遵守检测工作纪律,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各送检单位在进入实验室前需先签署安全作业声明书,入场后遵循组织方安全管控要求,不得拍照且不得随意触碰更改实验室检测环境。

4. 检测过程中,送检样品如需在不同实验室开展不同项目检测时,应严格遵守样品流转手续,样本流转时需要送检单位指派一名人员和检测方人员共同移送设备。

5. 本次检测将开展产品形态查重工作,如发现形态雷同产品,将不予颁发检测合格证书。

四、联系方式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   汪金礼  18505510709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韩帅      15652912119 hanshuai@epri.sgcc.com.cn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廖思卓   13001990616 liaosizhuo@epri.sgcc.com.cn

附件1-变电设备声纹监测装置集中检测方案-中国电科院.pdf

附件2 报名申请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