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关于征集2024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揭榜挂帅”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2

为充分发挥实验室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的作用,促进产学研间的广泛合作与交流,推动基础理论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设立了“实验室开放基金”。鼓励国内外高校、企事业单位及科研机构依托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所辖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统称实验室),围绕攸关电网安全与发展的重大科学与技术问题,申报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通过协同攻关与实验资源的开放共享,共同推动相关领域科技进步。为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充分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项目申报试行“揭榜挂帅制”,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竞争性论证,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现面向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团队公开征集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2024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诚邀各团队提出切合实验室定位和研究方向的项目建议,择优予以资助。

一、资助范围

计划资助实验室清单及“揭榜挂帅”榜单重点支持技术方向详见附件1。申请项目须切合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与各研究方向下的关键技术紧密相关或对实验室创新发展起到良好促进作用,项目名称及研究内容自定。

二、资助额度及项目周期

依据计划,每个全国重点实验室资助200万元,每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资助100万元,每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助50万元。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执行期为12-24个月(不超过2025年12月)。原则上每个全国重点实验室年度资助项目不超过15个,每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资助项目不超过8个,每个省部级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年度资助项目不超过4个。具体项目经费及执行期由项目申请团队根据研究工作量及预期成果估算确定。

三、相关要求

1.项目申请人应有固定的工作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已毕业)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不支持无工作单位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项目申请。   

2.实验室负责组织对征集到的项目进行初评和复评,最终通过实验室学术技术委员会终评的项目将正式获得本基金资助。获得资助的项目须严格按照《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3.揭榜立项后,对项目“里程碑”考核要求、经费拨付方式、奖惩措施等进行具体约定,集中优势资源,全力开展限时攻关。

4.获得资助项目取得的成果归实验室与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除专利及软著外,均应标注“20XX年度XXX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资助(项目名称:XXXXXXXX,项目合同号)”,英文标注参考中文翻译执行。专利及软著的申请人应有且仅有合同签订的各方单位。发表论文均应标注基金项目资助。原则上基金项目至少发表一篇以实验室为第一完成单位的SCI或EI检索论文,且基金项目为唯一资助来源。依托项目申请的发明专利及软著的申请人,应有且仅有基金项目合同各方单位。

5.支持多单位联合申报同一个项目,但获得本基金资助的项目不得将研究内容再外委给第三方。

6.同一个研究团队本年度最多只能申请一个实验室的一个项目。已承担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往年立项的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且未完成项目验收的研究团队,暂不支持申请2024年度开放基金项目。

7.所申报项目经费估算应合理,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科目支出,确保专款专用。项目经费只支持项目研究过程中产生的必要成本性支出,不得用于购置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人工费只能列支临时人员人工费,不得列支专职研究人员人工费。

8.项目结题时需项目承担单位出具项目合同经费执行率≥99%的经费决算报告(需加盖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公章)。

9.有意申报的研究团队应按规定格式编写《2024年度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见附件2),并将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Word格式及PDF格式)分别发给附件1中对应实验室的联系人。报告纸质版须在封面申请人单位处加盖所在单位法人公章,并在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之前(以邮戳为准)寄出。

10.通知中附件3为“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2024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合同(模板)”,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将根据该合同模板与受资助项目的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

四、申报截止日期

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8日17:00(以邮寄纸质文件的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科技创新部:罗晓庆,010-82812240,luoxiaoqing@epri.sgcc.com.cn


附件:

1.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2024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指南.doc

2.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doc

3.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2024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合同(模板).doc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科技创新部 
2024年2月2日